500万元!大庆发放新车购车补贴
500万元!大庆发放新车购车补贴
500万元!大庆发放新车购车补贴大庆市继续开展2025“汽车欢购季(huāngòujì)”暨发放购车补贴活动通告
为深入(shēnrù)落实大庆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,持续激发(jīfā)汽车消费市场活力,我市继续组织开展2025“汽车欢购季”暨发放购车补贴(bǔtiē)活动,具体事宜通告如下。
2025年(nián)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。
对活动期间购买7座(含)以下新乘用车(非营运)的(de)个人(gèrén)消费者给予相应补贴。
本次活动发放新车购车补贴500万元,先到(xiāndào)先得,额满为止。
1.购买5万元以上至10万元(含)乘用车(chéngyòngchē),每台车(táichē)给予2000元补贴;
2.购买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(含)乘用车,每(měi)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(bǔtiē);
3.购买15万元(yuán)以上至(zhì)20万元(含)乘用车,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;
4.购买20万元(wànyuán)(yuán)以上至30万元(含)乘用车,每台车给予5000元补贴;
5.购买30万元(yuán)(wànyuán)以上至40万元(含)乘用车,每台车给予6000元补贴;
6.购买40万元(wànyuán)以上乘用车,每台车给予7000元补贴。
四、合作商家(shāngjiā)及适用范围
(一)商家参与条件:在大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(nèi)依法(yīfǎ)登记注册且进行独立结算,有带动作用、信誉良好、管理(guǎnlǐ)规范的乘用车新车销售商家自愿报名,已参加第一季度购车补贴活动的企业不再重复报名。
(二)消费者参与条件:所有在我市(wǒshì)新车销售合作商家购买7座(含(hán))以下新乘用车(非营运)的个人消费者均可享受补贴。
消费者在合作商家(shāngjiā)购买新车(xīnchē)(xīnchē)后,自行下载“云闪付”并实名(shímíng)认证,在云闪付APP首页(shǒuyè)搜索“黑龙江政府补贴”小(xiǎo)程序,进入(jìnrù)大庆购车补贴专区—大庆市2025“汽车欢购季”暨发放购车补贴—根据新车销售发票总额(价税合计)选择相应档级入口进入,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(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、新车购车发票、机动车车辆行驶证、刷卡付款POS签购单),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购车信息,确认后提交申请。
1.申报大庆市2025“汽车欢购季”活动购车(gòuchē)(gòuchē)补贴,须在2025年(nián)5月(yuè)28日至(rìzhì)5月30日期间通过银联“云闪付”APP上传(shàngchuán)62开头银行卡号、身份证(正反面)、新车购车发票(开票日期须在活动期内)、刷卡付款POS签购单、新车发票开具地(县/区)、车辆识别代码。机动车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证书(须上传原件)第1、2页可在2025年6月15日前上传。
2.补贴对象为持银联卡、在大庆市合作商家使用银联POS机、用62开头银行卡刷卡支付部分购车款(5000元(yuán)以上)、购买(gòumǎi)7座(含)以下新乘用车(非营运)的(de)消费者,地域、户籍均不(bù)受限制。
3.以通过(tōngguò)“云闪付(yúnshǎnfù)”成功提交购车补贴申领材料,并经“云闪付”初审合格的时间为顺序,补贴资金先到先得,额满为止。
4.消费者(xiāofèizhě)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、APP账号申报,申请补贴的银行卡须为购车付款卡且办卡人为申请者本人,身份证姓名、机动车(jīdòngchē)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(gòuchērén)姓名、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姓名、“62”开头银联卡POS签购(qiāngòu)单持卡人姓名和云闪付账户必须一致,购买一辆新车(xīnchē)只能对应领取一次购车补贴。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、资料上传不全等(děng)原因,云闪付平台(píngtái)提示退回“待修改”,申请人可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提交,逾期视为放弃资格。
5.如因(rúyīn)消费者个人(gèrén)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且遇名额使用完毕的情况,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;如消费者上传(shàngchuán)虚假材料占用名额,取消补贴资格。
(一)合作商家要明示所销售汽车及相关产品的价格和(hé)各项服务收费标准,不得在标价(biāojià)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,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、用品(yòngpǐn)、金融、保险、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,同时,公示“三包”信息(xìnxī),保证商品质量、杜绝虚假宣传。
(二)合作(hézuò)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配套促销活动,提前组织车源(chēyuán),积极宣传补贴政策,培训(péixùn)销售人员熟练掌握活动规则,指导消费者做好活动补贴申领工作。
(三)合作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(huódòng)期间不得(bùdé)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参与作弊、开展虚假(xūjiǎ)交易等行为套取补贴资金,并提交遵守活动规定(guīdìng)承诺书,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、作弊等情况的,取消活动参与资格,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(dāngshìrén)责任,追回相应(xiāngyìng)损失。参与活动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补贴资金,一经发现,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,并追回相应补贴。
(四)活动期间,相关县区要加强(jiāqiáng)监管,抽调专人对申领补贴(bǔtiē)材料(cáiliào)进行认真审核,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真正做到惠民利企。
本通告的最终解释权归(guī)大庆市商务局。
2025年(nián)5月25日

大庆市继续开展2025“汽车欢购季(huāngòujì)”暨发放购车补贴活动通告
为深入(shēnrù)落实大庆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,持续激发(jīfā)汽车消费市场活力,我市继续组织开展2025“汽车欢购季”暨发放购车补贴(bǔtiē)活动,具体事宜通告如下。
2025年(nián)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。
对活动期间购买7座(含)以下新乘用车(非营运)的(de)个人(gèrén)消费者给予相应补贴。
本次活动发放新车购车补贴500万元,先到(xiāndào)先得,额满为止。
1.购买5万元以上至10万元(含)乘用车(chéngyòngchē),每台车(táichē)给予2000元补贴;
2.购买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(含)乘用车,每(měi)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(bǔtiē);
3.购买15万元(yuán)以上至(zhì)20万元(含)乘用车,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;
4.购买20万元(wànyuán)(yuán)以上至30万元(含)乘用车,每台车给予5000元补贴;
5.购买30万元(yuán)(wànyuán)以上至40万元(含)乘用车,每台车给予6000元补贴;
6.购买40万元(wànyuán)以上乘用车,每台车给予7000元补贴。
四、合作商家(shāngjiā)及适用范围
(一)商家参与条件:在大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(nèi)依法(yīfǎ)登记注册且进行独立结算,有带动作用、信誉良好、管理(guǎnlǐ)规范的乘用车新车销售商家自愿报名,已参加第一季度购车补贴活动的企业不再重复报名。
(二)消费者参与条件:所有在我市(wǒshì)新车销售合作商家购买7座(含(hán))以下新乘用车(非营运)的个人消费者均可享受补贴。

消费者在合作商家(shāngjiā)购买新车(xīnchē)(xīnchē)后,自行下载“云闪付”并实名(shímíng)认证,在云闪付APP首页(shǒuyè)搜索“黑龙江政府补贴”小(xiǎo)程序,进入(jìnrù)大庆购车补贴专区—大庆市2025“汽车欢购季”暨发放购车补贴—根据新车销售发票总额(价税合计)选择相应档级入口进入,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(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、新车购车发票、机动车车辆行驶证、刷卡付款POS签购单),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购车信息,确认后提交申请。
1.申报大庆市2025“汽车欢购季”活动购车(gòuchē)(gòuchē)补贴,须在2025年(nián)5月(yuè)28日至(rìzhì)5月30日期间通过银联“云闪付”APP上传(shàngchuán)62开头银行卡号、身份证(正反面)、新车购车发票(开票日期须在活动期内)、刷卡付款POS签购单、新车发票开具地(县/区)、车辆识别代码。机动车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证书(须上传原件)第1、2页可在2025年6月15日前上传。
2.补贴对象为持银联卡、在大庆市合作商家使用银联POS机、用62开头银行卡刷卡支付部分购车款(5000元(yuán)以上)、购买(gòumǎi)7座(含)以下新乘用车(非营运)的(de)消费者,地域、户籍均不(bù)受限制。
3.以通过(tōngguò)“云闪付(yúnshǎnfù)”成功提交购车补贴申领材料,并经“云闪付”初审合格的时间为顺序,补贴资金先到先得,额满为止。
4.消费者(xiāofèizhě)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、APP账号申报,申请补贴的银行卡须为购车付款卡且办卡人为申请者本人,身份证姓名、机动车(jīdòngchē)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(gòuchērén)姓名、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姓名、“62”开头银联卡POS签购(qiāngòu)单持卡人姓名和云闪付账户必须一致,购买一辆新车(xīnchē)只能对应领取一次购车补贴。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、资料上传不全等(děng)原因,云闪付平台(píngtái)提示退回“待修改”,申请人可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提交,逾期视为放弃资格。
5.如因(rúyīn)消费者个人(gèrén)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且遇名额使用完毕的情况,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;如消费者上传(shàngchuán)虚假材料占用名额,取消补贴资格。
(一)合作商家要明示所销售汽车及相关产品的价格和(hé)各项服务收费标准,不得在标价(biāojià)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,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、用品(yòngpǐn)、金融、保险、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,同时,公示“三包”信息(xìnxī),保证商品质量、杜绝虚假宣传。
(二)合作(hézuò)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配套促销活动,提前组织车源(chēyuán),积极宣传补贴政策,培训(péixùn)销售人员熟练掌握活动规则,指导消费者做好活动补贴申领工作。
(三)合作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(huódòng)期间不得(bùdé)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参与作弊、开展虚假(xūjiǎ)交易等行为套取补贴资金,并提交遵守活动规定(guīdìng)承诺书,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、作弊等情况的,取消活动参与资格,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(dāngshìrén)责任,追回相应(xiāngyìng)损失。参与活动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补贴资金,一经发现,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,并追回相应补贴。
(四)活动期间,相关县区要加强(jiāqiáng)监管,抽调专人对申领补贴(bǔtiē)材料(cáiliào)进行认真审核,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真正做到惠民利企。
本通告的最终解释权归(guī)大庆市商务局。
2025年(nián)5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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